問:一式兩份是什麼意思,是否申請人需要填寫兩份申請表格? 

答:申請人只需要填寫一份申請表格,一式兩份是:請自行影印一份副本,該副本由轉介機構存檔,把已有申請人簽署的正本表格連同證明文件副本郵寄到本計劃的辦事處。 

 


問:若申請人年齡未滿十八歲,可由誰替他或她填寫申請表格? 

答:若申請人年齡未滿十八歲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者,可由其推薦人(包括個案社工、家長或監護人、教師等)替他或她填寫申請表格,其父母/監護人必須於聲明上為申請人簽署確認。請年滿18歲申請人自行為自己簽名。 

 

問:若申請人是在香港出世的雙非學生,其父母均是內陸地人,這計劃會否接受這類個案轉介? 

答:這類學生必須同時符合本計劃三個申請條件,申請時必須同時可以提供香港的聯絡地址及電話,在港照顧者的資料及與申請人之關係,因每個申請者情況均不盡相同,本計劃保留最後審批的決定權。 

 

問:如申請人已遞交申請表格,在等候審批期間因精神問題突然入院怎麼辦? 

答:申請人或其家人應盡快通知其轉介機構或推薦人,該轉介機構或推薦人宜即時通知本計劃職員替申請人終止申請程序。 

 

問:審批程序需時多久呢? 

答:如收到申請表格正本和證明文件副本時,其文件必須清晰可閱,沒有其他文件需要再向申請人索取的話,審批程序大約需要四至六個星期的時間完成。 

 

問:申請人的公立醫院精神科專科門診預約日期最短可以是多少個月? 

答:轉介機構應留意須預留最少三個月的公立醫院精神科專科門診預約期,可讓申請人獲批後能有時間享用資助。 

 

問:如申請人或其家人是以現金發放薪酬,沒有糧單作證明,可以什麼方式作為收入證明? 

答:申請人或其家人可以書面方式寫一封自述書,申報其最近連續三個月每月收入的金額(發放薪酬的方式)、職位、全職/兼職等資助,並且需要自述者親筆簽署確認。 

 

問:申請獲接納後,受惠期是由什麼時候開始,在何時結束? 

答:申請獲接納後,受惠期是由獲批當日開始直至受惠人首次到公立醫院精神科專科門診預約的日期為止,例如申請人的首次公立醫院精神科專科門診預約日期為2024年9月1日,他於2023年11月1日獲批,其受惠期就是由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止。請注意,若公立醫院精神科專科門診等候時間長於計劃年期,除非本計劃繼續獲得撥款資助,否則其資助亦會隨計劃完結而結束。

 

問:申請獲接納後,推薦人該做什麼? 

答:申請獲接納後,推薦人將收到傳真通知申請結果,亦會得知申請人獲分配的醫生姓名,煩請推薦人通知申請人或其家人與本計劃職員聯絡,預約前往本計劃辦事處領取醫生卡片及「確認通知信」,受惠人首次會見醫生時需出示該「確認通知信」正本於獲分配之私家精神科醫生診所進行登記。此外,推薦人須協助成年申請人連繫至相關社會服務單位,鼓勵她/他積極參與由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其他社會服務單位舉辦的運動/社交小組,促進其復元進展。 

 

問:是否申請人自行找私家精神科醫生看病,然後拿收據來索取診金呢? 

答:不是。如申請獲接納,受惠人將獲分配一位指定的私家精神科醫生,受惠人需前往指定的醫生就診才可享用資助。 

 

問:有多少位醫生參與此計劃,他們的診所分部是怎樣? 

答:本計劃現有超過30位私家精神科專科醫生參與,他們的診所主要分佈在港島中環及銅鑼灣,九龍位於油尖旺區,新界區則位於元朗、沙田及屯門。 

 

問:申請人按什麼條件獲分配醫生? 

答:本計劃職員會按內部機制或參考申請表格戊部的建議配對名稱,為合資格受惠人配對計劃內的私家精神科醫生,留意本計劃保留最終配對的決定權,居住九龍區的受惠人有機會被分配往港島區之醫生就醫。 

 

問:受惠人在受惠期間可以見多少次醫生? 

答:因每位受惠人的需要和精神狀況都不一樣,與醫生會面的頻密程度和次數將有不同。倘若受惠人精神狀況有變,醫生會根據其專業判斷作出調整。 

 

問:如果在受惠期間內受惠人需要接受臨床心理服務的評估例如智能、讀寫障礙等,本計劃能否涵蓋這些評估費用? 

答:如受惠人需要接受臨床心理服務的評估,本計劃暫未能涵蓋這些評估費用。 

 

問:受惠期間,受惠人有什麼事要留意? 

答:受惠期間,受惠人有責任通知本計劃職員首次到診日期及最後一次覆診日期。如果公立醫院精神科專科門診日期突然提早,請受惠人盡快通知計劃職員,同時也要通知已分配的指定醫生,以便更改資助受惠期。

 

問:受惠期間,受惠人可否終止本計劃的資助? 

答:受惠期間,如受惠人想終止本計劃的資助,他或她需要以書面通知本計劃職員終止日期和退出資助的原因。 

 

問:受惠期完結,受惠人有什麼事要留意? 

答:受惠人須致電通知本計劃職員,其該次約見醫生是最後一次,讓本計劃職員知道受惠人已收到醫生的報告並把報告帶去見公立醫院精神科醫生,即表示本計劃給予受惠人的資助也該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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